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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浙江省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3 01:13|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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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拟于2026年6月举办2026年浙江省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有关精神,请积极报名参加。要求如下:
一、推荐参展企业
(一)推荐范围
1. 工业节能降碳
适用于纺织、造纸、石化、化工、化纤、建材、钢铁、电力热力、橡胶塑料、金属制品、电池制造、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包括锅炉、汽轮机、电机、变压器、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余热余压利用、园区能量系统、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小型燃气轮机)供能系统、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数字化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促进工业节能降碳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2. 建筑节能降碳
适用于新建建筑、城市更新改造、韧性城市建设、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住建、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重点包括制冷、供热、照明、高性能围护材料、高性能混凝土材料、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建筑机电系统节能技术、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建筑数字化设计技术、预制构件数字化智能制造技术、装配式施工技术以及其他促进建筑节能降碳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3. 交通节能降碳
适用于交通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包括城市及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及通风、纯电动充/换电重卡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能耗与碳排放在线动态监测以及其他交通装备及运营管理能效提升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4. 新能源应用
适用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氢能等高效开发利用,重点包括电解水制氢、液氢、固态储供氢、氢气压缩机、高温燃料电池、氢燃机、高能效锂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大功率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固态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以及其他促进绿色能源应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5. 能效提升
提供绿色设计、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终端产品资源化利用系统集成和实施设备更新的节能降碳节水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包括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节能技术改造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等。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记录等;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意愿、自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后续推广工作等。
2. 推荐技术、产品及装备要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等,在节能、降碳、增效等方面有较好效应;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所在领域行业节能降碳技术发展方向和最新进展,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需求,对本省乃至国家相关领域具有引领作用;技术成熟可靠,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好,有成功应用案例,可复制性较好,推广潜力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二、报送推荐材料
1、请各推荐企业务必如实填写《2026年浙江省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信息表》(格式见附件),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2、提供技术产品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业绩,节能效果报告、知识产权证明等,格式不限,作为推荐企业信息表的附件)
三、其他事项
1、除委托定制特色展位以外,“三新推广活动”不向推荐参展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纳入2026年浙江省推广活动的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
2、参展单位请于5月6日前报送至协会邮箱:2764164727@qq.com。
3、联系人:邱斌斌13857130850,微信:1059864327。
 
附件:参展企业推荐信息表
 
 
                     
浙江省节能协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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