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为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7月23-24日,浙江省水泥协会主办“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培训会暨浙江省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浙江省节能协会黄思思秘书长受邀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总体进展情况及改造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解读《浙江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和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等相关政策;先进水泥企业进行经验交流、分享。
2023年3月30日,浙江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浙经信材料〔2023〕83号),要求: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水泥总产量控制在1.2亿吨/年以下;熟料产能下降8%,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5%,国家1级(标杆)标准熟料产能占比从13%提高到50%以上。2024年5月22日,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4〕11号),后继配套出台了与超低排放对应的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超低排放成为我省水泥企业的必做题。
在闭幕总结中,浙江省水泥协会会长姚季鑫指出,如期完成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与此同时,全行业面临着产能过剩、需求下降、价格利润下滑的严峻局面。面对困难与挑战,全行业唯有凝聚共识,团结协作,创新求变,方能把握未来,继续引领行业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