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信投资〔2024〕236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制高办〔2024〕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现就2025年度示范项目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推进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和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加快更新升级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生产设备,积极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大力推广绿色安全装备,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领域。
1.信息技术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电子组装、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光伏、锂离子电池等行业。
2.装备工业领域。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基础零部件、机器人、工业母机、船舶海工、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农机、现代能源装备、仪器仪表、智能物流装备、先进环保装备、应急装备等行业。
3.材料工业领域。高端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先进无机非金属、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合金、电子专用材料等行业。精细化工领域重点支持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氟硅材料及制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染颜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专用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
4.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制药、化学药、中药制品、医疗装备(器械)等。
5.消费品工业领域。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化纤、皮革、五金、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家电、家具、照明、文体、化妆品、食品等。
同时兼顾软件等行业。各行业政策目标、更新标准、具体要求参照《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执行。
(二)支持内容。
1.对照能效、安全、排放等相关标准要求,支持纺织、化纤、化工、医药、有色等行业企业淘汰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落后低效设备,支持企业对标先过适用设备,淘汰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应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生产设备。
2.加大对存量企业原有产线更新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在原有产线基础上,通过设备更新为主的综合改造,建设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等,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支持汽车、电气、计算机通信、仪器仪表、纺织化纤等装备迭代快的行业,推广应用先进装备,鼓励应用首台套产品,提升生产效率和工艺水平。
4.推动制造业及软件企业设计、中试、验证、测试、检测等生产服务部门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测试仪器、研发设计软件、检验检测设备等,支持部分制造业企业实施服务型制造改造。
三、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本次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项目计划以各市、县(市、区)为实施主体,具体由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
(一)项目性质。申报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备案项目。
(二)建设进度。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不超过80%。项目已完成核准、备案,相关审批程序完备。同一企业有尚未验收的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不得申报。
(三)投资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历史经典产业和山区海岛县(包含调出县)可减半申报。同一项目已经获得超长期国债、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或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技术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占比持续提升,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申报。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及时将申报要求转发所在地企业,企业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向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报送项目。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要如实填写项目资料,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审核。各地经信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报送的项目资料,要严把项目质量关。重点把握:1.审核项目是否属于支持的产业领域,重点区分并审核淘汰设备、拟更新设备、新增设备清单;2.严格审核项目投资,特别是设备更新投资;3.是否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和方向,确保项目符合具体支持方向和设备更新要求;4.确保审批手续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已经开工、未重复支持等。
(三)项目遴选。对各地报送的项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将开展审核、评审,明确示范项目计划清单。
(四)实施激励。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地入围的项目计划,根据专家评分、核定的项目投资额等因素给予支持。
(五)项目监管。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项目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准确、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各类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五、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企业组织发动。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帮扶,鼓励企业自主填写《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请简化,不要附无关的资料和附件。各地要注重发挥行业处室作用,遴选推荐各行业优质项目,各行业具体要求和标准可与我厅对应行业处室联系。
(二)各地推荐数量要求。杭州、温州、台州市本级(辖区3个及以上)申报数不超过30个,其他设区市本级不超过20个,工业大县(市、区)不超过10个,其他县(市、区)不超过7个。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富阳区、洞头区、柯桥区、上虞区按财政隶属关系可直接上报,不计入所在市名额。各地推荐项目时要注重企业集聚发展、集群发展,注重从高新区、开发区等产业平台推荐项目。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请各地认真审核推荐的项目,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于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厅投资处,各地需报送正式文件(含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请通过浙政钉发送陈静,纸质材料请寄送至省经信厅投资处。
联系人:省经信厅应超、陈静,电话:0571-88226028。
附件:1.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汇总表
2.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3.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各领域对口联系人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企业 |
建设内容 |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
其中:设备投资额(万元) |
是否外商投资 |
所属领域 |
所属行业 |
改造方式 |
开工时间(*年*月) |
完工时间(*年*月) |
当前实施进度(%) |
绩效目标 |
重点设备淘汰数量 |
新购入设备数量 |
其中新购入国产设备数量 |
其中新购入首台套装备数量 |
是否有项目列入2021-2024年度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企业类型 |
企业规模 |
实施地点 |
是否山区海岛县 |
是否历史经典产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民间投资: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属于以上者请填是,如不属于请填否。
2.外商投资:如属于外国投资、港澳台投资,请填是;如不属于以上两者请填否。
3.所属领域:务必对照支持方向的5个重点领域(信息技术、装备工业、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医药和医疗器械)。
4.所属行业:对照5个重点领域的具体支持行业(务必对应)
5.改造方式对应:支持内容的四种类型,填写内容为类型1、类型2、类型3、类型4。
6.当前实施进度:以投资额完成情况为主,适当结合项目形象进度测算。
7.企业类型:指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如不属于以上四者,则填无。
8.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9.绩效目标:提出项目实施的量化绩效目标,要可考核可评价。
附件2
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申报方向: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地址: |
|
申报日期:
目 录(必须有)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竞争优势、近年财务情况等(500字以内)。
二、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1000字以内)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500字以内)
(三)设备淘汰及新购置方案(同步填写设备清单)
(四)采用的工艺及主要产品的先进性
(五)进度安排(500字以内)
(六)投资方案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项目审批手续情况(附备案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附件
(一)项目备案信息表
(二)项目当前进度及现场照片
(三)“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首页截图即可,无需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四)企业承诺声明
企业承诺声明
1.本单位未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2021年以来未列入重大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本项目未获得过超长期国债支持、工信部或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
3.本单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承诺企业(盖章):
项目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所属行业 |
|
项目名称 |
|
建设起止时间 |
|
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
|
改造方式 |
□1类:在既有产线上实施设备更新不新增产线
□2类:在原有厂房或土地内,更新部分设备,同时新增产线的,其中新增产线占总设备投资比重:
□3类:设备更新快的行业新增产线或搬迁改造,有新增土地的,其中新增产线占总设备投资比重:
□4类:更新实验、测试、验证等设备或服务型制造。 |
项目建设内容 |
注:包括新增土地和建筑面积情况,主要新增设备情况,主要产品和产能情况 |
项目主要产品 |
产品名称: 投产后产能: ,其中新增产能: |
项目绩效目标 |
注:包括项目建成后的经济和财务效益目标、技术水平目标、绿色节能发展或能效水平目标等 |
项目总投资 |
|
固定资产投资 |
|
设备投资 |
|
银行贷款 |
|
自筹金额 |
|
其他 |
|
新增销售收入 |
|
新增利润 |
|
新增税金 |
|
新增出口创汇 |
|
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
注:前置条件包括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要件,以及产能政策落实(如有)、建设资金落实(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该项目自有资金证明、该项目的银行贷款协议或合同等) |
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
一、淘汰设备清单 |
二、拟更新设备清单(与淘汰设备一一对应) |
淘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套) |
拟更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产地 |
采购情况 |
备注 |
1 |
|
|
|
|
|
|
|
|
□国外
□国内
□省内 |
□已采购
□意向明确
□选型中 |
|
2 |
|
|
|
|
|
|
|
|
|
□已采购
□意向明确
□选型中 |
|
3 |
|
|
|
|
|
|
|
|
|
□已采购
□意向明确
□选型中 |
|
…… |
|
|
|
|
|
|
|
|
|
□已采购
□意向明确
□选型中 |
|
合计 |
|
|
|
|
|
|
|
|
|
|
|
附件3
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各领域对口联系人
重点领域 |
联系处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信息技术 |
数字经济处 |
徐圣阳 |
87056932 |
装备工业 |
高端装备处 |
严梦玲 |
87058343 |
材料工业 |
材料工业处 |
董 昊 |
87058139 |
消费品工业 |
消费品与历史经典产业处 |
吴铭榜 |
18867152737 |
医药和医疗器械 |
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处 |
刘静茹 |
87056792 |
服务型制造 |
软件与生产服务业处 |
马 畅 |
87052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