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行业资讯 > 会员经验交流 >

国家能源局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

发布时间:2023-01-17 00:19|栏目:会员经验交流 |浏览次数: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

据悉,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此外,通知要求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国家能源局

Copyright © 2020 浙江省节能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219号利有商务大厦-邮编310016 备案号:浙ICP备20023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