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有关工作;引导央企投入海洋能开发利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海洋能开发利用。
《指导意见》提出,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指导意见》在核算资源潜力、科技创新引领、开展试点示范、产业发展环境、开放合作发展五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并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