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
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30年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抓好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节能降碳改造,重点支持节能降碳效果突出的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各地区加大节能降碳改造投资支持,用足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引导公共机构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严控公共机构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全面淘汰老旧低效燃煤设施,积极利用热泵等方式供热,全国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控制在5%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燃煤清零。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光热系统、新建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积极探索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模式,优先自发自用,鼓励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食堂灶具、医疗消毒设备等电气化替代,全国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65%。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节约用水条例》,开展各地区公共机构年度用水指标实现情况和重要节水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推动用水强度持续下降。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智能用水管理技术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探索分布式再生水处理回用。
(能源日参)